二十年前的毕业证丢失后,不能补办原件,但可以申请补办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毕业证明书。12
补办依据与效力
根据教育部规定,毕业证书遗失后无法补发原件,但经本人申请、学校核实后可出具毕业证明书。该证明书在样式、质量上与原证书一致,并注明原证书编号及“因证书遗失,特补此证”字样,由学校校长签发并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,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2
补办流程与材料
- 登报声明: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,并保存报纸原件。13
- 准备材料:
-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-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(电子版及纸质版);
- 填写《毕业证明书申请表》(需注明原毕业证书编号,可于学信网查询);
- 单位或社区出具的遗失证明(若无单位,可咨询学校具体要求)。34
- 提交申请:携带材料至原毕业学校教务处申请,审核通过后缴纳工本费(通常50–100元)。24
- 领取证明:学校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,一般15–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毕业证明书。4
注意事项
- 学校存续情况:若原学校已停办,需向当地教育局咨询学籍档案归属。5
- 委托办理:本人无法到场时,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。34
- 学信网备案:补办后,学校会将证明书信息上传学信网,确保可在线验证。2
